甲公司为市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按有关部
第1题
(简答题)甲居民企业(下称“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5月甲企业发生如下事项: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300万元。
(2)从其2014年1月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乙公司”)取得税后股息收入100万元。
(3)转让其持有的丙公司的股权,取得中级经济法转让收入400万元,该股权的投资成本为220万元,占丙公司股权的比例为10%,丙公司股东留存收益为8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和接受捐赠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取得乙公司的股息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甲企业转让丙公司股权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2题
A.10%
B.15%
C.20%
D.25%
第4题
A.45
B.70
C.42.50
D.30
第7题
A.10
B.20
C.15
D.0
第9题
A.甲企业可以是专门从事企业投资活动的企业,也可以是兼营从事投资活动的企业
B.投资时,乙企业需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在投资后乙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甲企业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C.接受投资后,乙企业的规模超过中小企业标准,但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不影响甲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D.2022年甲企业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1400万元
E.2022年甲企业可以从乙公司分回的所得中抵扣1400万元,当期不足抵扣的,可结转抵扣
第10题
A.40%
B.24%
C.60%
D.100%
第11题
A.250
B.270
C.280
D.300
E.以上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