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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2年5月3日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成本为500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20%。甲公司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为()万元。
A.750
B.600
C.613
D.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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