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A产品一批,销售价款为150000元,税款为25500元,甲公司规定现金折扣的条件
为“1/10,N/30”,乙公司在第15天付款。甲公司收到货款时,应确认的财务费用是()元
A、1500
B、1755
C.0
D、255
为“1/10,N/30”,乙公司在第15天付款。甲公司收到货款时,应确认的财务费用是()元
A、1500
B、1755
C.0
D、255
第1题
A.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34000元
B.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元
C.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166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98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660元
D.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1660元 财务费用234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元
第2题
A.500000
B.585000
C.450000
D.526500
第3题
A.80000
B. 81600
C. 81800
D. 85600
第4题
(1)销售A产品一批,产品销售价款为1000 000元,产品成本为500 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银行办妥了托收手续。
(2)委托丙公司代销c产品一批,并将该批产品交付丙公司。代销合同规定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款为200 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60 000元。已发出商品,但尚未收到委托代销清单。
(3)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的B产品一批,并验收入库。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退货系甲公司20 X7年12月20日以提供现金折扣方式(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出售给乙公司的,销售价款为40 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20 000元。销售款项于12月29日收到并存入银行。该项退货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甲公司收到了丙公司的代销清单。丙公司已将代销的C产品全部售出,款项尚未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规定确认应向丙公司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5)用银行存款支付管理费用60 000元,计提坏账准备5 000元。
(6)发生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2000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为1000元。
(7)确认本年的应交所得税(假定甲公司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8)结转本年利润(甲公司年末一次性结转损益类科目)。
要求:
(1)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甲公司20×8年度经济业务事项(1)~(8)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2)计算甲公司20×8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第5题
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成本60000元,已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乙公司。
(2)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率17%,成本350000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0元。
(3)与丁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丁公司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丁公司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4)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700000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
(5)乙公司要求退回部分本年购买的A产品。退回的产品售价为20000元,销售成本为12000元,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
(6)收到丁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丁公司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到先征后返退回的增值税20000元。
(8)甲企业收到丁公司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
第6题
A.20
B.560
C.226
D.266
第7题
A.10、5
B.15、5
C.20、5
D.10
第8题
第9题
A.3
B.6
C.9
D.24
第10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1)甲公司2010年11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销售价格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1600万元,货款约定于当年12月31日收取。
(2)甲公司2010年12月25日接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甲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乙公司协商解决办法。
(3)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该货款,甲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2340万元(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甲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4)2011年2月8日双方协商未成,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甲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退回的产品,并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红色发票。
(5)已知: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4月30日;甲公司已经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以在税前扣除,除应收乙公司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退货发生前,甲公司已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要求:做出甲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收到退货时的账务处理,并说明对2010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不考虑现金流量表,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