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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小区发生起入室盗窃案件该小区住户王某家被盗,助查人员在教查现场前需邀请见证人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现场勘查见证人的是( )。

A.邻居检察官赵某

B.报案人王某

C.分局勘查车司机李某

D.物业经理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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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小区发生起入室盗窃案件该小区住户王某家被盗,助查人员在教查现场前需邀请见证人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现场勘查见证人的是( )。”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白天作案人作案后将现场复原,晚上被害人回家后例行打扫卫生,第二天晚上才发现财物被盗并报案,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核实情况后,未进入现场,等待勘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依据犯罪现场的分类标准,该现场属于()。

A.伪造现场和原始现场

B.伪装现场和原始现场

C.伪造现场和变动现场

D.伪装现场和变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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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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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材料一:小区保安邓某(有抢劫罪前科)入户抢劫致被害人重伤。该保安,来自没有获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某公司。该公司无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具备保安服务资质。为多家单位提供保安服

材料一:小区保安邓某(有抢劫罪前科)入户抢劫致被害人重伤。该保安,来自没有获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某公司。该公司无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具备保安服务资质。为多家单位提供保安服务,被法院判刑。材料二:保安李某与住户发生争执在其家中抢劫。材料三:物业公司聘用有盗窃前科的保安,在工作期间与他人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

问:1、材料一中,邓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2、材料二中,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入户抢劫?为什么?

3、材料三中,房某和房某生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抢劫罪、杀人罪?为什么?

4、材料一中,为何对该公司负责人定罪处罚?为什么?公安机关可否对公司进行处罚?

5、材料一及材料三中,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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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林某,男,35岁,工人。2000年3月窜入某百货公司,窃得自行车两辆、收音机一台及烟、酒等物价值3000余元,2000年4月被公安机关拘留。林某在被拘留期间,出于畏罪,除如实交代上述盗窃行为,还交代了其他的犯罪事实。首先,2000年2月12日在富裕小区的一家住户内盗窃:在该户的保险柜中看到白粉(海洛因)就顺手带上,回家一称竞有100克;拿走保险柜里的一张信用卡,并用这张信用卡支取了5000元钱。其次,1999年7月10日实施抢劫行为。问:对以上案件事实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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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装表员反映一小区住户在装修时直接接用公线焊接防盗网。假如你是用电检查负责人,该如何处理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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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小区发生盗窃案件,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进行现场排查后发现徐某有重大嫌疑, 决定对徐某先行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徐某具备以下哪些情形时可以先行拘留()

A.被害人指认他犯罪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C.随身包裹中发现现金 1000 元

D.犯罪后在现场被即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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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公司体系文件中一类质量事故包括是()。
公司体系文件中一类质量事故包括是()。

A、发生5000元以上赔偿责任

B、小区发生入室盗窃案(以户为单位)

C、员工盗窃客户财产

D、汽车被盗

E、负有管理责任的火灾

F、负有管理责任公共传媒的负面报道

G、客户群诉、员工集体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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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S市的公寓区近年来发生的人室盗窃案件中90%以上都发生在没有安装自动报警装置的住户。这说明,民用
自动报警装置对于防止入室盗窃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削弱题干的论证?

Ⅰ.S市公寓区内的自动报警装置具有良好的性能:一方面,它反应灵敏而准确;另一方面,它不易被发现。

Ⅱ.S市公寓区内安装自动报警装置的住户不到10%。

Ⅲ.S市公寓区近年来接近10%的人室盗窃案件的破获,是依靠自动报警装置。

A.只有Ⅰ和Ⅱ。

B.只有Ⅱ和Ⅲ。

C.只有Ⅰ和Ⅲ。

D.Ⅰ、Ⅱ和Ⅲ?15.一份对北方山区先天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调查统计表明,大部分患者都出生在冬季。专家们指出,其原因很可能是那些临产的孕妇营养不良,因为在这一年最寒冷的季节中,人们很难买到新鲜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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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64号文《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规定,郑州市某小区的物业为了住户的安全考虑,对两部28层28站的电梯进行加装IC卡控制,该加装工作仅通过在电梯轿厢操纵箱、层站召唤箱里面按钮外围接线方式进行,该工作属于()

A.改造

B.重大修理

C.一般修理

D.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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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位于成都市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的东阳东住宅小区,规划批准的总建筑面积30.9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8万平方米,均是10层以上高层楼宇,2300户;物管用房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2/3位于地下;按规划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全地下)总计1100个;整个工程分三期建设完毕,第一、二期分别于2008年3月18日、2009年3月23日经竣工验收交付购房人使用,现已办理入住手续的达1500户,第三期仍在建设中,虽与一、二期共用消防、机动车停车场等系统,但与一、二期之间有施工围墙隔离。东阳东小区首期于2007年3月对外销售时向外界宣传承担前期物管的是阳光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该公司2007年2月取得二级资质,迄今仍拥有工程、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中级职称人员8名,取得执业名册证书的人员也有18人,派驻东阳东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副经理1名,经理助理1名,客户主管3名、客户服务员9名等在内的130人。2008年3月8日,阳光公司进驻小区进行前期开荒清洁,接管住房钥匙工作和后勤物资准备。2008年3月18日,东阳东小区交付首套房屋给购房人起,阳光公司便与业主订立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地面增设的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供业主使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为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一级标准,费用标准为1.75元/平方米.月,差额部分由开发商补贴一点以及小区广告和地面停车收入补充解决;前期物业服务期限终止时间为2010年4月17日,但其间业主大会设立并与所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东阳东小区自首套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至2009年3月15日期间,阳光物管公司向每户接房人收取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与每户购房人订立了交接房协议并收取了4600元/户的燃气入网费、100元/户的产权代办费;通过装饰装修协议约定收取3000元/户装修保证金,0.03元/平方米的装修管理服务费,0.02元/平方米的建渣清运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50元,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停放费分别按1元/小时、5元/小时计收;通过装修监督,未经业主共同决定,向进驻小区从事装饰装修、装饰材料供应、建渣清运、家具产品推销的单位按每个单位收取20万元、15万元、5万元、10万元不等的推介费和服务费,并没有在客户中心和小区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东阳东小区自房屋交付使用以来,呈现出的现象是:电梯机房环境脏、杂物堆陈、积尘较厚,地下停车场路面积水,消防系统不能启动,安防系统周界红外不能报警、视屏图像模糊,6号楼单元门禁只开不关,5号楼电梯已关人3次;12号、14号楼底楼住户圈占绿地、搭建凉亭,个别住户改动厨卫;7、8号楼有6套住房被用作办公,2套住房被用作生产盒饭,3套住户被用作加工生产化工产品;9号楼出现2单元外墙瓷砖自19楼脱落砸伤路人,在小区业主活动广场曾发生2起业主饲养犬只伤人事件,出现这3起事件时,当班主管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既未立即赶赴现场作相关处置,也未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予以处理,业主意见较大,多次向主管部门投诉;10号楼1单元8、9、10层楼住户家中漏水严重,致使电梯受损停运达一个月之久;在当地公安派出所记录在案的入室盗窃有5起;物业服务维修往往超出协议约定半小时以上。2009年8月3,新闻媒体披露这些情况时,受到物业服务人员的粗暴干涉,场面一度极为混乱。东阳东小区2009年9月10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圆满完成了规定议题,业主大会依法设立;2009年10月18日,首届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了业主大会会议,获得了业主大会赋予首届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授权;2009年10月28日,首届业主委员会按该小区管理规约中“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对外发出邀请函;2009年11月8日,首届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在小区附近的茶坊共同对3家投标人(阳光公司未获邀请)的投标书予以评定,选定了具有一级资质的甲申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申公司),并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2月1日。2009年11月9日,业主委员会向阳光公司发出了限于2009年11月30日撤离小区的通知书,并于当日送达。2009年12月1日,甲申公司按业主委员会之邀请函组织服务人员前往东阳东小区,在小区门口与阳光公司的服务人员和反对甲申公司进驻的业主发生紧张对峙。后在当地街办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甲申公司暂缓进驻小区并撤离在场服务人员。现时间已过去近4个月,东阳东小区内反对阳光公司的业主不交物业费,反对甲申公司的业主在要求业主委员会依法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时,要求街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设立的标志是什么?东阳东小区现业主大会设立条件合法吗?其作出的决定能及于该小区第三期业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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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位于成都市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的东阳东住宅小区,规划批准的总建筑面积30.9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8万平方米,均是10层以上高层楼宇,2300户;物管用房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2/3位于地下;按规划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全地下)总计1100个;整个工程分三期建设完毕,第一、二期分别于2008年3月18日、2009年3月23日经竣工验收交付购房人使用,现已办理入住手续的达1500户,第三期仍在建设中,虽与一、二期共用消防、机动车停车场等系统,但与一、二期之间有施工围墙隔离。东阳东小区首期于2007年3月对外销售时向外界宣传承担前期物管的是阳光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该公司2007年2月取得二级资质,迄今仍拥有工程、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中级职称人员8名,取得执业名册证书的人员也有18人,派驻东阳东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副经理1名,经理助理1名,客户主管3名、客户服务员9名等在内的130人。2008年3月8日,阳光公司进驻小区进行前期开荒清洁,接管住房钥匙工作和后勤物资准备。2008年3月18日,东阳东小区交付首套房屋给购房人起,阳光公司便与业主订立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地面增设的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供业主使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为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一级标准,费用标准为1.75元/平方米.月,差额部分由开发商补贴一点以及小区广告和地面停车收入补充解决;前期物业服务期限终止时间为2010年4月17日,但其间业主大会设立并与所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东阳东小区自首套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至2009年3月15日期间,阳光物管公司向每户接房人收取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与每户购房人订立了交接房协议并收取了4600元/户的燃气入网费、100元/户的产权代办费;通过装饰装修协议约定收取3000元/户装修保证金,0.03元/平方米的装修管理服务费,0.02元/平方米的建渣清运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50元,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停放费分别按1元/小时、5元/小时计收;通过装修监督,未经业主共同决定,向进驻小区从事装饰装修、装饰材料供应、建渣清运、家具产品推销的单位按每个单位收取20万元、15万元、5万元、10万元不等的推介费和服务费,并没有在客户中心和小区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东阳东小区自房屋交付使用以来,呈现出的现象是:电梯机房环境脏、杂物堆陈、积尘较厚,地下停车场路面积水,消防系统不能启动,安防系统周界红外不能报警、视屏图像模糊,6号楼单元门禁只开不关,5号楼电梯已关人3次;12号、14号楼底楼住户圈占绿地、搭建凉亭,个别住户改动厨卫;7、8号楼有6套住房被用作办公,2套住房被用作生产盒饭,3套住户被用作加工生产化工产品;9号楼出现2单元外墙瓷砖自19楼脱落砸伤路人,在小区业主活动广场曾发生2起业主饲养犬只伤人事件,出现这3起事件时,当班主管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既未立即赶赴现场作相关处置,也未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予以处理,业主意见较大,多次向主管部门投诉;10号楼1单元8、9、10层楼住户家中漏水严重,致使电梯受损停运达一个月之久;在当地公安派出所记录在案的入室盗窃有5起;物业服务维修往往超出协议约定半小时以上。2009年8月3,新闻媒体披露这些情况时,受到物业服务人员的粗暴干涉,场面一度极为混乱。东阳东小区2009年9月10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圆满完成了规定议题,业主大会依法设立;2009年10月18日,首届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了业主大会会议,获得了业主大会赋予首届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授权;2009年10月28日,首届业主委员会按该小区管理规约中“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对外发出邀请函;2009年11月8日,首届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在小区附近的茶坊共同对3家投标人(阳光公司未获邀请)的投标书予以评定,选定了具有一级资质的甲申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申公司),并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2月1日。2009年11月9日,业主委员会向阳光公司发出了限于2009年11月30日撤离小区的通知书,并于当日送达。2009年12月1日,甲申公司按业主委员会之邀请函组织服务人员前往东阳东小区,在小区门口与阳光公司的服务人员和反对甲申公司进驻的业主发生紧张对峙。后在当地街办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甲申公司暂缓进驻小区并撤离在场服务人员。现时间已过去近4个月,东阳东小区内反对阳光公司的业主不交物业费,反对甲申公司的业主在要求业主委员会依法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时,要求街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阳光管理公司在服务力量进驻该小区前,按规定应当做哪些保障物业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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