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某商店支付的包装物押金,应()。
A.借记“备用金”
B.贷记“备用金”
C.贷记“现金”
D.借记"“现金”
A.借记“备用金”
B.贷记“备用金”
C.贷记“现金”
D.借记"“现金”
第1题
某副食商店系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同时兼营饮食服务业。2007年9月该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本月取得营业收入351000元(含税),其中包括饮食服务收入。该企业在财务核算时对商品销售收入和饮食业收入划分不清。
(2)本月随同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元。该企业账面显示:“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贷方余额68000元,其中:2006年1月2日收取押金10000元;2006年5月4日收取押金25000元;2007年3月4日收取押金15000元;2007年7月8日收取押金13000元;2007年9月5日收取押金5000元。经查,以上几笔押金以前均未征税。
(3)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某食品厂购进副食品一批,价税合计36000元,已验收入库,并取得销货方全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5230.77元。协议规定,货款分3期分别于9月、10月、11月等额支付,本期已支付12000元。
(4)向农民购进红枣一批,购进价30000元,已验收入库,并按规定开具收购凭证。
(5)购进空调一台,由管理部门使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金额4000元、税额680元。
(6)将购进的红枣发给本企业职工,账面成本10800元。
(7)向某粮油经营部(一般纳税人)购入面粉一批,全部用于饮食经营。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6000元,货款已支付,面粉已验收入库。
会计人员在申报9月份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1)应纳销项税额=351000×17%=59670(元)
(2)企业未计算应纳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5230.77÷3=1743.59(元)
(4)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30000×10%=3000(元)
(5)进项税额=0
(6)企业未进行涉税调整。
(7)进项税额为6000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额=59670-(1743.59+3000+6000)=48926.41(元)
分析要求:该企业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第3题
A.3
B.5
C.1
D.5.18
第4题
A.借:银行存款500贷:周转材料——包装物500
B.借:银行存款500贷:应付账款500
C.借:现金500贷:其他业务收入
D.借:银行存款500贷:其他应付款500
第5题
A.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B.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D.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第8题
企业收到出租包装物押金时,应贷记()科目
A、其他应收款
B、其他业务收入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应付款
第10题
A.出借领用包装物不做分录
B.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其他应付款30 000
C.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其他应收款30 000
D.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3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E.出借包装物报废时才能结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