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证券自营业务的高风险特性,为了控制经营风险,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控制有以下规定()
A.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
B.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C.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D.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BD
解析: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