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工作人员韩某收受大华企业“辛苦费”1万元,违反国家规定,为大华企业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2份,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9万元。侦查期间得知韩某怀孕2个月。下列关于韩某的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法院判决韩某有期徒刑2年,应对其宣告缓刑
B.韩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C.侦查机关可以对韩某采取取保候审
D.除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任何自然人或单位均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韩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A.法院判决韩某有期徒刑2年,应对其宣告缓刑
B.韩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C.侦查机关可以对韩某采取取保候审
D.除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任何自然人或单位均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韩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2题
A.该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B.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C.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即构成该罪
D.公司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构成该罪
第3题
第5题
A.2011年3月1日
B. 2011年3月10日
C. 2011年3月15日
D. 2011年4月10日
第6题
A.建立监察稽核体系
B.将各类义务分配给相关的工作人员
C.规范档案与印章管理
D.将房款收受、代办房屋交易等业务转交给律师事务所处理
第7题
1997年9月4日,胡丙利向宝丰县技术监督局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宝丰县技术监督局赔偿其损失。同年10月23日宝丰县技术监督局作出了不予赔偿的决定。但该决定没有告知胡丙利的诉权及起诉期限。胡丙利收到该决定后不服,1998年2月23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宝丰县技术监督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852.80元,宝丰县技术监督局以胡丙利与韩某打架行为不是在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而是在交纳罚款后发生的个人打架行为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1. 根据国宝赔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97年9月4日,原告提出赔偿申请,10月23日,被告作出了驳回原告赔偿申请的决定,而原告却于98年2月23日起诉,是否诉讼时效已届满?
问题 2. 宝丰县技术监督局以胡丙利与韩某打架行为不是在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而是在交纳罚款后发生的个人打架行为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3. 该案能不能向被告方收取诉讼费用?
第8题
A.党的廉洁纪律
B.规范用权把好“三关”
C.对外事务交往“五禁”
D.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缴制度
第9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索取、收受驾驶员财物的,依法进行行政处分。您的答案:错
判断对错
第10题
A.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
B.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的某快递公司
C.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
D.经海关批准在海关临时注册登记的某科研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