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A区的南方公司与位于该市B区的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建南方公司位于该市C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后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南方公司与建筑公司因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其后南方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起诉之前,南方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建筑公司的机器设备,冻结其在银行的存款。 法院在不知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建筑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后建筑公司感觉答辩的不理想,在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补充协议,认为人民法院不能审理该案,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审理该案。关于本案仲裁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约定仲裁,仲裁协议无效
B.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无权处理
D.仲裁庭首次开庭后,当事人不得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
D、仲裁庭首次开庭后,当事人不得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因此B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