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1997年3月,张女士的丈夫孙先生为张女士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年缴保费3100元,受益人为孙先生。1
999年2月,张女士与丈夫孙先生离婚。此时,该保单已经缴纳了2年保费,共计6200元。离婚后,张女士持有保单并继续为该份保险缴纳保险费。由于离婚时双方未就保单的有关权益达成协议,离婚后张女士虽然已缴纳了1年的保费,但保单上的投保人仍然是孙先生。1999年6月,张女士要求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双方就该保单的权益问题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该保单应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张女士应补偿其一半保费和一半保险金。张女士不同意,遂向律师咨询,丈夫孙先生是否有权要求获得一半保费和一半保险金?请你谈谈对此案的处理意见。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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