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小型场所包括()。
A.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并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咖啡馆和其他具有卡拉OK功能的小娱乐场所
B.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并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小档口
C.其他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与建筑其他部位分隔,设有独立安全出口并具有生产、经营、储存功能的场所
D.其他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与建筑其他部位分隔,设有独立安全出口并具有生产、经营、储存功能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