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的统计方法中ABC三类项目频率分类中,下列关于A类问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累计频率在0~80%区间的问题
B.应按照常规适当加强管理
C.为次重要问题
D.要进行重点管理
E.为最不重要的问题
A.累计频率在0~80%区间的问题
B.应按照常规适当加强管理
C.为次重要问题
D.要进行重点管理
E.为最不重要的问题
第1题
A.收集需求
B.规划质量管理
C.控制质量
D.管理质量
第3题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降晋为高级经理。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了以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事务所当年接爱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规定,除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外,其他需要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5)独立性政策规定,每年需要保持独立性的人员提供关于独立持要求的培训,并要求高经经理以上(含高级经理)的人员每年签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6)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4题
要求:根据中国注册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请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在该项业务的业务承接、业务执行和业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6题
(1)合伙人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遵循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2)对员工介绍的客户,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收费的高低自行决定是否承接;
(3)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业务完成后90日内整理归档;
(4)由于尚未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不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
(5)无论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审计项目组必须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6)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当年度考核等级位列后3名的项目负责人。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违反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形,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7题
(1)合秋人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遵循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2)对员工介绍的客户,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收费的高低自行决定是否承接;(3)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业务完成后90日内整理归档;(4)由于尚未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不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5)无论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审计项目组必须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6)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当年度考核等级位列后3名的项目负责人。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违反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形,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8题
施工企业积极采取了降低混凝土入仓温度等措施。在某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某一单元工程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全部进行了返工处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构成一般质量事故。返工处理后经检验,该单元工程质量符合优良标准,施工企业自评为优良。在该分部工程施工中,由于养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另一单元工程坝体内出现较大裂缝和空洞,还有个别单元工程出现细微裂缝和表面裂缝。在发现问题后,施工企业都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该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5号坝段混凝土某一单元工程模板安装质量检查结果如下: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测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总点数中有85%符合质量标准。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质检部门及时统计该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情况:20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14个单元工程评定为优良,优良率70%;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质量优良。该分部工程质量自评为优良。
[问题]
1.对于混凝土大坝浇筑工程,为做好温度控制,下列可采取的措施有()。
A.减少混凝土的发热量
B.加快浇筑速度
C.降低混凝土的入仓温度
D.加速混凝土散热E.对骨料进行预冷
2.在建设项目的划分层次中,()是进行日常考核和质量评定的基本单位。
A.单位工程
B.单项工程
C.分部工程
D.单元工程
3.对于坝内混凝土裂缝和空洞,可采取的灌浆措施是()。
A.水泥灌浆
B.化学灌浆
C.水泥砂浆涂抹
D.环氧砂浆涂抹
4.本例中,经施工企业返工处理的单元工程质量能否自评为优良?()
A.不能
B.能
第9题
要求:
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业务执行和业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